創未來、造新局

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

持續以有組織、有系統之方法,且自行從事創新研究有具體成效之中小企業予以獎勵。

  •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 或 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之事業。
  • 前一年度完成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、技術、製程、流程、服務(包含技術服務、知識服務、商業服務)等,且已商業化運用者。

  • 最高獲頒證書及獎助金新臺幣15萬元整, 以30名為限。
  • 申請標的之相關證明如:專利、獲獎記錄、標準、認證、著作權、相片及型錄等。
  • 認證包括再生能源憑證、ISO品質管理認證、SGS、歐盟CE、能源管理或碳/水足跡、或溫室氣體盤查管理等相關認證。
  • 審查作業分為資格審、初審(含實地查訪)與決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