卓越創新、績優創新

國家產業創新獎

在人文、科技與服務的整合創新及價值創造有傑出表現,對我國產業發展具影響性、改革性及創造性傑出貢獻,足為產業創新典範。

  • 一般企業組:依法設立登記且營運中之公民營企業。
  • 中小企業組:符合行政院核訂「中小企業認定標準」,依法設立登記且營運中之中小企業。

  • 新創企業組:依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未滿8年之公司。

  • 曾榮獲卓越創新企業或卓越創新學研機構之單位,2屆內不得重複獲得本獎項。
  • 曾榮獲績優創新企業或績優創新學研機構之單位,2屆內不得重複獲得同等級獎項。(可再參選,但經評審後如無法晉級為卓越,則取消給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