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法修正

產創條例修正相關

  • 本次產創條例修正包括延長租稅優惠措施10年、提升投資動能誘因、強化租稅措施誘因等三大修法方向,共增刪、修正10條文。

  • 增訂租稅優惠措施相關條文:

    • 第10-1條: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 (符合第三代合作夥伴計劃3GPP第15版以上規範)
    • 第23-3條: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得列為減除項目。
  • 修正租稅優惠措施並延展至 118年12月31日:

    • 第10條: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 (研發活動支出可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)
    • 第23-2條:個人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
  • 修正適用範圍並延展至 118年12月31日:

    • 第12-1條:技術入股緩徵 (取得股票價格或實際轉讓價格孰低課稅)
    • 第12-2條:學研機構創作人獲配股票緩課 (取得股票價格或實際轉讓價格孰低課稅)
    • 第19-1條:員工獎酬股票孰低緩課 (修正母子公司互相發放皆可適用孰低緩課 )
    • 第19-2條:有限合夥創投事業得採透視個體概念課稅 (實收出資總額超過三億元,得以決定出資總額查核投資境內 50%)

文章轉載:經濟部工業局

https://www.moeaidb.gov.tw/sql.external/ctlr?PRO=document.rwdDocContentView&t=0&id=8016